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六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03年12月19日下午在公司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产权制度和用工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国有资本退出竞争性领域,完成职工国有身份的转换,根据《劳动法》、《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快市直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襄发[2003]10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了《职工安置补偿办法》。
    一、对在岗职工、因公致残职工、遗属人员等进行分类安置,补偿安置费用属应发给职工个人的由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一次性用现金支付给本人,内部退养人员的生活费按月发放,属预留上缴社会保险、医保部门的费用,由公司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二、历史遗留的对职工个人负债,如欠发的员工考核岗位技能工资、欠缴的养老保险等,先转移至襄轴集团公司,再一次性支付或解决。
    三、改制资金由襄轴集团公司解决,不足部分由襄樊市政府帮助筹措。
    《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实施后,公司用工制度将大大优化,人工成本将会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为公司提高市场竞争力及今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特此公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