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位于襄樊市市区(长虹路47号)的七分厂,经过近年来产品结构调整,仅剩下一车加工车间,大部分资产处于闲置状态。而且由于该分厂与公司距离较远,存在管理不便和产品运转成本高的问题,同时该地段地处市中心商业和住宅区,不符合城市规划总体布局要求。鉴于此,为进一步强化公司主管业务,降低生产成本,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处置的议案》,对这块土地(约60亩)进行转让,交易方式为现金转让,土地面积按土地部门测量为准,转让价格不低于评估价格。
    经襄樊市地价事务所评估,该宗土地面积为39611.7平方米。估价结果为:土地单价741.5元/平方米,总地价29372075元,合49.5万元/亩。在此基础上,考虑该宗土地地面附着物价值,公司与襄樊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交易价格为55万元/亩。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价格公正、客观、合理地反映了该宗土地及地面附着物的价值。
    特此公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9日
     土地评估情况说明
    2003年3月10日至3月13日,我单位受委托方委托,对位于我市樊城区长虹路的一宗土地(面积为39611.7平方米)进行评估.评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TD《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襄樊市区基准地价。
    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计算待估宗地的价格,并与市区基准地价相对照,得出该宗土地单价为741.5元/平方米,我所认为:该价格科学、公正、客观、合理地反映了待估地块的现行市价。
    至于该宗土地的评估与原价格的差异,是因为原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而此次新评估价格是根据该宗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进行评估所致。
    特此说明!
    
襄樊市地价事务所    200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