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3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第五项议案内容中“鉴于公司股票将于2003年4月15日暂停上市”应更正为“鉴于公司股票自2003年4月15日公布2002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实施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
    特此更正!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