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就大股东襄阳汽车轴承集团公司拟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国有股 股权,已于2000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 后由于湖北省 财政厅建议省政府暂缓批准,又于2000年11月4日在上述指定报刊予以披露。2000年 12月13日, 公司董事会从大股东襄阳汽车轴承集团公司获悉:襄阳汽车轴承集团公 司转让所控股公司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一事,经省人民政府研究,以鄂政 办函(2000)111号文给予批复,批复如下:原则同意集团公司将所持有的襄阳汽车轴 承股份有限公司3511万股国有股(占总股本的25%)转让给中青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亦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
    受客观因素制约,此次国有股转让进程缓慢。至2001年6月25日, 公司董事会再 次从大股东襄阳汽车轴承集团公司获悉:襄阳汽车轴承集团公司与中青创业有限公 司进行的股权转让事宜,在转让报批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双方认为此次国有 股转让行为难以进行下去,同意在友好、协商、 谅解的前提下达成了“关于终止《 股权转让协议》的协议”。
    本公司董事会据此作出提示性公告,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