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襄阳汽车轴承集团公司于2004年4月8日与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订《股份转让合同书》,拟将本公司国有法人股4191.33万股转让给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但至今一直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亦没办理股权过户手续。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也未实质影响本公司经营和管理,格林柯尔实际控制人未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因股权过户手续未完成,大股东仍为襄阳汽车轴承集团公司,本公司的发展一直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加上公司于2003年底完成了改制,职工身份得到了转变,剥离了企业办社会负担。2004年以来,经公司领导班子及全体员工致力于市场开拓,强化质量、成本管理,使公司生产经营稳步提高。因此,尽管近期媒体对格林柯尔、科龙报导较多,均未对本公司造成影响。
    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05年7月28日披露,充分表明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处于稳步发展时期。
    公司从襄阳汽车轴承集团公司处获悉:该公司已于2005年8月1日向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致函称,因合同规定的履约条件发生实质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要求协商解除《股份转让合同书》事宜。有关解除《股份转让合同书》事项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作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