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6月20日下午2时30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权505634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其中: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权15206股,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权50548236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陈琬红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大会由董事长高少兵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报告
    同意50563442股,占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报告
    同意50563442股,占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并通过了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50563442股,占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同意50563442股,占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50563442股,占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监事会换届议案
    袁湛:同意49729119股,占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98.35%;反对0股;弃权834323股,占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1.65%。
    贾蔚:同意50563442股,占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陈琬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