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4年2月17日召开2004年第一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2人。监事宋丽女士因无法出席监事会,委托监事刘美钰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财务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配股的预案;
    6、审议通过了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预案;
    8、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监事会认为:
    1、2003年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要求,履行了各项决议,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决策合法合规;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可靠,财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有内幕交易行为;涉及关联交易的有关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其他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