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3年8月8日,公司董事会在郑州召开,会议应到5人,实到5人,经过讨论,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03年中期报告;
    二、通过了向中国证监会郑州特派办提交的《整改报告》;
    三、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修改。原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设备,电子计算机软件硬件及网络设备的开发、生产、加工、销售;系统集成电路与自动化工程; 信息服务,高、低压配电设备;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技术转让,咨询服务。"
    修改后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设备,电子计算机软件硬件及网络设备的开发、生产、加工、销售;系统集成电路与自动化工程; 信息服务,高、低压配电设备;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房屋租赁、电能计量车。技术转让,咨询服务。"
    该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一、同意对控股公司深圳银思奇电子仪器有限公司向建行深圳分行申请25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意对控股公司深圳思达仪表有限公司向建行深圳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