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3年2月20日,公司董事会在郑州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确立了公司今后几年的发展方向为电子信息类产业,公司将集中精力致力于主业的发展。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同意将公司持有的河南思达连锁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达连锁)32%的股权(共计1600万股)转让给郑州中原华丰投资中心有限公司,转让后,公司仍持有思达连锁19%的股权。转让价格每股1.0元,转让总价款1600万元整。
    二、同意继续聘任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聘期一年。同意2002年度公司的审计费用为50万人民币。该项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