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某网站刊登了有关我公司的一篇文章,现就文章中涉及的有关问题澄清如 下:
    一、我公司主营电力行业二次设备,虽同属电力行业,但和文中所列公司在产 品上有较大差异,可比性不强。文中把我公司和华立公司进行了对比,文中称:“ 都是三相电能表,华立的技术、质量、售后服务就比思达好?”,据我们了解, 华 立公司生产的大部分是机械电能表,我公司只生产电子式电能表,机械表和电子表 在生产流程和技术含量上完全不一样;且2001年我公司电能表的毛利为450 万元, 只占我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的6%。所以我公司认为这种比较不合实际, 容易混淆视 听。
    二、文中所称2001年我公司电测产品毛利为50-60万元。实际上,2001年公司 电测产品毛利为1793万元。
    三、该文称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年报只剩下578万元。 经公司会 计和会计事务所核对,此系2001年公司的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付的现金”有误,实际数为1583.48万元。此差错不影响公司业绩。
    四、该文称:“笔者分不清楚是思达集团(控股股东)还是思达高科的技术”, 公司声明:思达集团不经营具体产品,所转让的技术为思达高科专有技术。
    五、该文称河南思维自动化公司也有“思”,对其与思达高科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提出了疑问。我公司郑重声明,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和我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
    六、该文提出:“这家思达软件公司与华达软件公司是不是一套人马、两块牌 子?”经公司了解:华达软件公司已经停业, 该公司持有的河南思达软件工程有限 公司的股份已经转让。
    六、该文对我公司公布的思达科研中心在建工程数额和进度不一致提出了疑问。 思达科研中心为我公司委托河南圣大置业有限公司筹建,公司按比例首期支付工程 款1777万元,公司公布的进度为工程的形象进度。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