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2年4月1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思达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书面通知,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文件精神并经该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河南思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河南思 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名称变更经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批准,并 已发放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