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现就本公司受让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简称:思达高科,股票代码;0676)法人股的有关事宜公告下:
    一、本公司与河南思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达集团)于6 月 12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受让思达集团持有的思达高科法人股9252550 股,(占思达高科股份总额的5%),受让总金额为人民币19430355元。
    二、本次受让的资金来源于本公司的自有资金, 本公司将于两年内以现金支付 股权转让款。
    三、 本公司基本情况:河南郑工橡塑模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年5月13日,注册地址:郑州市文化路97号,法人代表:申长雨,注册资本:1132 万元,经营范围:模具及制品的生产,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应用,系统集成,人才培训, 金属材料、化工原料、轻工及电子产品 , 计算机硬件等。 至 2000 年底资产总额 12842623.14元,净资产额11731215.28元,销售收入为1130679.84元,净利润为10288. 61元。
    四、本公司共有两名股东:1、郑州工业大学(现为郑州大学工学院),出资额占 本公司注册资本的95%,住所郑州市文化路97号,法定代表人为曹策问, 该校是一所 包括理、工、医的综合性大学。2、郑州功达实业有限公司,出资额占本公司注册资 本的5%,住所郑州市文化路97号,法定代表人为马文峥,经营范围:机械、化工及电 器设备加工制造,对外进出口业务等。
    五、本公司与出让方河南思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六、公司除两名股东单位外无其他关联企业。
    七、截至公告日,本公司未被委托行使思达高科其他股东的权利。
    八、本次股权转让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和 买卖思达高科的流通股份。
    
河南郑工橡塑模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200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