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9日上午9:00在郑州市经三路北26号思达数码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61934058股,占公司总股本51.48%,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方式,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大会由董事长刘双河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赞成16193405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二、审议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赞成16193405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三、审议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赞成16193405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100%;弃权0股,反对0股。);
    四、审议通过2006年财务决算报告(赞成16193405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五、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赞成16193405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100%,弃权0股;反对0股。):
    200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0,342,549.4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3,034,254.94元,剩余利润27,308,294.46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57,573,983.61,减当期分配利润18,875,201.94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007,076.13元。公司董事会决定用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派发红利,以2006年底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人民币(含税),派发红利18,875,201.94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余下的利润留待下一年度分配。
    六、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赞成16193405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七、审议通过了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赞成16193405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100%;弃权0股,反对0股。);
    八、审议通过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16193405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100%;弃权0股,反对0股。)。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朱恪女士出席本次会议为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有关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