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6年3月6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2006年3月16日,公司监事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3人,分别为:宋丽、毛志仁、刘美钰。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财务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利润分配预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公司大股东提名宋丽女士、毛志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候选人,公司职代会推举刘美钰先生出任公司第四届监会监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皆为公司上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见公司年报)公司监事会认为:
    1、2005年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股东大会的要求,履行各项决议,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决策合法合规;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可靠,财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有内幕交易行为;涉及关联交易的有关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其他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