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8月2日下午2:00 在铜城商厦四 楼会议室召开了三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7名,实到董事16 名(其中 12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敬伟先生委托副董事长刘顺成先生主持了会议, 部分监事 会成员和经营班子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1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01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事 项。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补充 规定。
    1、期末固定资产原按账面净值计价,改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 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净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期末在建工程原按账面净值计价,改按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 计价,对于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3、期末无形资产原按账面净值计价,改按无形资产账面净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 计价,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净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期末委托贷款原按实际成本计价,改按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 并按贷 款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5、开办费原按五年摊薄,现改为一次性进入公司开业当期损益;
    6、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