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27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的函,通知其已与北京大地花园酒店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拟将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转让给北京大地花园酒店。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获知的有关股权转让事宜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概述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于2005年1月27日与北京大地花园酒店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拟将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3945.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6%)转让给北京大地花园酒店。同时双方将于近期开展实质性谈判,本次谈判未聘请机构负责策划本次股份转让的顾问。本次股份转让并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后,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的变更,北京大地花园酒店将直接持有本公司3945.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6%)股份,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重要事项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与北京大地花园酒店无关联关系,该次股权转让正式签定股权转让合同后,尚需报国资委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目前,股权转让未涉及本公司资产重组事项。
    三、拟受让方情况介绍
    北京大地花园酒店成立于1999年12月,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35号,法定代表人:张增顺,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经营范围:住宿、中餐、快餐、提供商务会议、电子商务服务、打字、复印、传真、国内、国际长途电话、商品部、娱乐厅、美容美发等。
    截止2004年12月31日,酒店资产总额19001万元,负债总额2633万元,净资产1636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3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北京大地花园酒店由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集体所有制企业)独家投资兴建,该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20号;注册资金:1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于洋;主营业务:矿业及计算机、有色金属及非金属、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等业务。
    四、意向书的主要条款
    第一条 甲方持有铜城集团39,453,746股国有股(占铜城集团总股本的25.96%)现拟出让给乙方;乙方有意按该价格受让上述全部股权。
    第二条 甲方声明对现持有的铜城集团39,453,746股国有股的合法性,声明不涉及任何债权债务纠纷,并承诺对此负完全责任。
    第三条 乙方声明对铜城集团股权的受让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声明对受让股权的资金来源和使用没有不妥的地方,并承诺对此负完全责任。
    第四第 双方同意以本意向书为基础,就铜城集团股权转让的细节问题进一步协商并签定股权转让合同书。
    第五条 本意向书一经签定,双方均不得在本意向书有效期间与第三方签署与本意向书有干系的契约文件。
    第六条 本转让意向书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定即为有效;经双方协商解除本意向书,或因自本意向书签定之日起六个月内未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合同可视为自然解除。
    第七条 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证券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将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