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4日下午5:00在铜城商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四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庞敏先委托特格西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方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0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运作进行了有效监督,并就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0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忠实地履行了《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开展了积极有效的监督工作。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和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了监督,一致认为:公司能够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和程序合法,并已建立了比较规范、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真实、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在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在报告期内出售、收购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报告期内,公司无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6、公司在报告期内核销了部分五年以上确无法支付的应付帐款,符合公司的实际和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
    7、公司本年度不涉及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也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事项。
    8、因会计差错原因,公司对期初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科目进行了差错调整。调增盈余公积222,927.26元,调减未分配利润222,927.26元。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会计政策规定,不影响公司的期初股东权益。
    本决议第一项议案由董事会提交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四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