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寻找新的利润来源,确保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公司拟投资8800万元收购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包钢集团)持有上海天骄房地产公司54%的股权。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5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 符合《公司法》有关董事会召开时董事人数方面的规定。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本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就本次交易的事项与包钢集团签署协议,报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由于交易对方包钢集团是国有企业,因此本次股权交易须报国资委批准。
    在12个月内公司未与包钢集团发生其他交易事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介绍
    名称: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东鲁
    注册资本:壹佰壹拾壹亿元
    主营业务:钢铁制品,稀土产品,焦煤及副产品,普通机械制造与加工,冶金机械设备及检修,安装;冶金、房地产开发、建筑业、旅游业行业的投资;承包境外冶金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上海天骄房地产公司的基本情况
    上海天骄房地产公司原系包头钢铁集团公司全资下属企业,成立于1992年11月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天骄路99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材,金属材料,焦化稀土产品。
    本次交易标的是天骄房地产公司54%的股权,未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由上海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止2004年6月30日,上海天骄房地产公司的资产合计为人民币170,911,973.48元,负债合计为人民币10,022,525.32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0,889,448.16元。
    上述项目的账面值是:资产合计为人民币204,885,961.89元,负债合计为人民币5,437,231.72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99,448,730.17元。
    评估减值为19.33%。
    上海天骄房地产公司的主要资产是天骄大厦,天骄大厦位于上海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地块处浦东新区之黄金地段,占地5234平方米,性质为综合用地,使用期限为50年。项目总建筑面积35043平方米,其中地上26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94.6米,定位为集客房、餐饮、会议、商务办公、娱乐功能为一体的国际标准五星级大酒店,拥有豪华客房及酒店式公寓400间(套),现已进入最后装修阶段,主体的土建工程已全部结束;主体安装工程基本结束;主体外立面玻璃幕墙施工全面完成,第一层大堂和第五层精装修完成;大厦的外围工程也已(含围栏、路灯、绿化等)基本结束。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收购上海天骄房地产公司54%的股权,是以上海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不具证券从业资格),截止2004年6月30日,上海天骄房地产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160,889,448.16元。该公司54%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为86,880,32.00元,溢价1%。
    五、本次收购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天骄房地产公司的主要资产是天骄大厦,天骄大厦位于上海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地理位置优越,随着上海浦东的高速发展,金桥开发区区域功能的不断完善,尤其是轨道交通的铺设和中环线的建成,使天骄大厦具有升值空间。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收购天骄公司54%的股权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来源,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2、上海天骄房地产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及评估报告;
    3、包钢集团和上海天骄房地产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