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12月10日,在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是于2004年11月29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向董事会成员发出通知,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公司向福州联合实业有限公司出售39,246,356.04元资产的议案。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