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4年8月4日,在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应到监事5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二、审议通过聘任杨东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独立董事林其屏、江为良、陈文平一致同意本议案。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八月七日
    附杨东宇个人简历:
    杨东宇,男,36岁,经济学硕士(在读博士),1989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1992年9月至1995年7月就读于北京经济学院(现首都经贸大学)获经济学硕士;2002年至今在读厦门大学产业经济学博士研究生。1994始先后担任广发证券海南总部投资银行部主管,广发投资控股公司企业管理部副经理;1997年后历任闽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和代办转让部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