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6月30日,在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其中:独立董事林其屏委托陈文平独立董事,并代行使表决权。应到监事5人,实到3人,其中:何文林委托吴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林腾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二、选举赖征田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