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第二大股东福建华恒鞋帽进出口公司的通知,该公司质押给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的本公司680万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14%,已于2004年5月14日解冻。
    福建华恒鞋帽进出口公司共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361.7139万股,占总股本的14.31%。
    特此公告。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