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于2004年4月23日召开,由10位董事参加会议并做出决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