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在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0人,实到7人,应到监事5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讨论通过如下全票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