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于2003年7月4日召开,由9位董事参加会议并做出决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因福州开发区特发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特发贸易)股东会已决定将该公司名称变更为福州开发区特发实业有限公司,并计划将业务向电子通信产品拓展,为满足特发贸易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一致通过对特发贸易进行增资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对特发贸易增资1615万元,累计对该公司投资1900万元,占特发贸易增资后注册资本2000万元的95%。
    特发贸易是成立于2003年3月6日,由公司和严瑾女士分别出资285万元和15万元,各占95%和5%的股权。有关公告刊登于2003年3月5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