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3年4月28日在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其中:吴彦赞董事委托吴为棋董事、陈芸董事委托陈传春董事、邱华炳独立董事委托林腾蛟董事长出席董事会,并代行使表决权。应到监事5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以8票同意,1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