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6月28日,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股东大会暨1996年度股东 大会年会在石狮市新乐园大酒店12楼召开,其中到会股东18 人, 代表股份数 3723 .741万股,占总股份5318.577万股的70.01%,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本公司《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本公司《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并通过了本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199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并通过了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厦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1996年度实现净利润1099.50万元。提取10%法 定公积金109.95万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54.97万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934.58万 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666.57万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1601.15 万 元。
    大会决议,以总股本5318.577万股为基数,按10∶2比例派红股。本次分红总额 10,637,154.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374,332.36元结转下年一起分配。并授权董事 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增资送股股本变动后, 负责落实工商变更登记等 有关事宜。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临时提请的公司重大投资议案,即投资815万元人民 币控股石狮市鸿发轻工企业有限公司52%股权。同时授权董事会就该重大投资案具 体负责落实。经厦门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截止1997年4月30日石狮市鸿发轻工企业 有限公司总资产60,389,894.33元,负债52,870,676.43元,净资产7,519,217.90元。
    投资人民币400万元对新乐园大酒店二、三楼餐厅进行重新装修,同时把十楼 客房改为KTV房,十一楼拟改为能同时容纳200人的多功能厅,该项目授权董事会付诸 实施。
    6.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案。
    7.考虑王志海先生因工作变动,同意其向本届股东大会辞去本公司监事一职(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增补陈丽满女士为公司新任监事)。
    
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