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近日接第二大股东福建华恒鞋帽进出口公司的通知,该公司已将其所持本公司1361.713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4.31%)法人股中的68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7.14%),质押给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作为该公司向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8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存续至被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上述股权质押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