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原持有福建 证券交易中心记名证券托管卡的股东请在规定时间内到下列地点办理换发股票帐户 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须携带下列证件前往办理:
    1.股东身份证(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福建证券交易中心记名证券托管卡》
    3.持股清单
    4.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帐户,未开立该帐户的股东应先办理开户手续。
    二、办理地点:
    1.福建证券交易中心登记托管部
    地址:福州市中山路18号
    2.石狮新发公司证券部
    地址:石狮市新乐园大酒店四楼
    三、办理时间:
    1996年12月5日-12月11日(星期六、日休息)
    四、注意事项:
    1.已办理托管的股份,本次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2.尚未办理托管的股东应先到福建证券交易中心办理托管手续后,方可办理换 发帐户手续。
    3.逾期未办理者,后果自负。
    
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证券交易中心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