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7年5月2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递送和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依照通知时间于2006年6月1日在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11人,董事卢少辉先生和孙立新因公务出差原因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林贻辉先生和赖征田代为表决,独立董事江为良先生因公务出差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陈文平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腾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表决情况
    1、以9票同意,2票反对(董事赖征田、孙立新投反对票,理由是公司资源有限,要集中有限资源办大事,建议将华康股权挂牌转让),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同比例增资福州开发区华康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议案详情如下:
    福州开发区华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实业”)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900万元,本公司出资人民币6,811万元,占华康实业注册资本的40.3%。华康实业于2006年5月18日通过公开竞拍方式以人民币4.21亿元竞得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东侧津泰路口原福建印刷厂地块(详见本公司2006年6月1日“临2006-006”号公告),目前全部土地款已支付完毕,并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项目已进入开发建设阶段。为加快上述项目的开发进度,增强项目开发的资金配套能力,本公司与华康实业另一股东福建康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增资扩股
    1.1本公司与康田实业一致同意对华康实业进行同比例增资扩股,使华康实业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16900万元增加至32900万元。其中,本公司本次以现金对华康实业增资金额为人民币6447.7万元,康田实业本次以现金对华康实业增资金额为人民币9552.3万元。
    1.2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康实业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本次增资扩股前华康公司 本次增资扩股后华康公司 注册资本为16900万元 注册资本32900万元 出资额 占比 出资额 占比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万元) (%) (万元) (%)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 6811 40.3 13258.7 40.3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福建康田实业有限公司 10089 59.70 福建康田实业有限公司 19641.3 59.70
    (2)增资扩股款的缴付
    2.1阳光发展和康田实业确认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其应增资额。
    2.2阳光发展和康田实业确认其分别应投入的增资扩股款,应在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付至华康实业的银行帐户。
    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潘龙淼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同意董玲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2)本次会议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同意聘任潘龙淼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上述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规定。
    (3)经审核潘龙淼个人简历,我们认为潘龙淼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协调和执行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事会作出的关于聘任潘龙淼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七年六月二日
    附:潘龙淼简历
    潘龙淼,男,1962年9月出生,学历大专,职称会计师。潘龙淼先生历任宁德地区工业局财务科科员、办公室副主任(分管财务)、宁德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企业科长、闽东电机(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财务总监(2002-2005年)、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监、凯捷利集团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