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2月27日收到宋晓红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的辞职报告。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宋晓红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本公司董事会感谢宋晓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
    宋晓红先生辞职不会影响本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本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推荐合适董事候任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特此公告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