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福建省新湖集团公司的通知,该公司已于近期将持有的 我公司法人股股票共计26,369,280股,质押给福建天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期 限至2006年5月1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4.5条第(十五)款的规定, 特此 公告。
    
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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