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6年7月26日以电话、专人递送和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7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表决。会议应到监事4人,现场出席3人,监事陈丽满因公务出差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庄莉代为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投票表决,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郑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会议鉴于陈建中先生(非职工代表监事)因个人发展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郑铭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公司监事会谨对陈建中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特此公告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8月1日
    附监事候选人郑铭简历:
    郑铭,1968年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南平经贸学校教师、共青团委书记、延平区物资局办公室主任、党支部副书记,浩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绩效管理专员、福建飞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管理咨询顾问,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