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6年4月9日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4月13日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8人,董事孙立新、徐和先生因公务出差原因委托董事赖征田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卢少辉因公务出国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陈文平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林腾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公司全体股东的报告书》,以上议案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董事林腾蛟、宋晓红、卢少辉因本议案涉及关联,回避表决。8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没有持不同意见的董事。
    特此公告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 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