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06年3月13日和3月21日刊登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及进展公告。董事会经与公司主要股东沟通后,现将公司股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非流通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和盛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哲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福建亿力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对股改具体对价方案的沟通工作基本完成,但由于本公司其他非流通股东分处各地,公司董事会与其完成沟通工作需要一定时间。
    因此公司目前无法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公司股票停牌时间将顺延。
    二、经公司董事会征询有关各方意见,公司主要非流通股股东及本公司董事会承诺于4月17日前公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三、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自2006年3月13日始停牌至今未公告股改说明书,致使股票停牌时间延长,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深刻的道歉。公司董事会将全力以赴以有效的方式,继续积极督促、协调和配合非流通股股东按上述时间安排开展股改工作。
    特此公告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