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中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4月21日上午9点30分在吉林省吉林市恒山西路104号公司本部七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所持公司股份为2751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6167万股的44.6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晓晨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进行表决并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李耘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同意此项议案的股数为2751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不同意零股;弃权零股。
    2.周庆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同意此项议案的股数为2751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不同意零股;弃权零股。
    3.张宏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同意此项议案的股数为2751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不同意零股;弃权零股。
    4.张金奎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同意此项议案的股数为2751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不同意零股;弃权零股。
    5.增补李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此项议案的股数为2751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不同意零股;弃权零股。
    6.增补刘建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此项议案的股数为2751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不同意零股;弃权零股。
    7.增补张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此项议案的股数为2751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不同意零股;弃权零股。
    8.增补范春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此项议案的股数为2751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不同意零股;弃权零股。
    9.增补张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此项议案的股数为0股;不同意2751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零股。
    此项议案未被股东大会通过。
    10.增补金世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此项议案的股数为2751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不同意零股;弃权零股。
    11.增补仲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此项议案的股数为2751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不同意零股;弃权零股。
    12.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此项议案的股数为2751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不同意零股;弃权零股。
    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九十三条的议案;
    同意此项议案的股数为2751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不同意零股;弃权零股。
    14.谢庚洲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同意此项议案的股数为2751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不同意零股;弃权零股。
    15.增补巴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此项议案的股数为2751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不同意零股;弃权零股。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由北京市昂道律师事务所李哲律师见证,并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 与会董事和记录人员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记录;
    2、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中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