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条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就法人股股权协议转让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讯科技第三大法人股股东深圳市吉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粤公司”)与天津市泰森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所持有的中讯科技法人股837万股中的310万股,占总股本的5.03%,以协议方式转让给天津市泰森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格每股2.5元,转让总金额为775万元。转让后深圳市吉粤投资有限公司仍持有本公司527万股,占总股本的8.55%,股权性质仍为法人股。本次转让付款方式为签约二个工作日内支付100万元,股权过户当日支付400万元,余额于2003年11月30日以前支付.付款形式为银行支票支付。该协议于2002年11月22日签订,于2002年12月10日在深圳市公证。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本次转让后,吉林中讯新技术有限公司拥有中讯科技法人股1911万股,占总股本的30.99%,仍然为中讯科技的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洛安德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0万股法人股仍为中讯科技的第二大股东;深圳吉粤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27万股法人股为中讯科技的第三大股东;天津市泰森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持有310万股为中讯科技第四大股东。
    三.本次转让后,中讯科技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主要股东的持股数发生变化:
转让前: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吉林中讯新技术有限公司 1911 30.99 深圳市洛安德科技有限公司 1000 16.22 深圳市吉粤投资有限公司 837 13.57 万宝集团冷机制作有限公司 120 1.95 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吉林中讯新技术有限公司 1911 30.99 深圳市洛安德科技有限公司 1000 16.22 深圳市吉粤投资有限公司 527 8.55 天津市泰森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310 5.03 万宝集团冷机制作有限公司 120 1.95
    特此公告
    
吉林中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