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1年第 三次会议于2001年7月2日在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4人, 关联 人董事回避了本次会议的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 由吴瑞林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同意公司将其以自有资金400万元(占总投资80%)投资参股,在惠州组建的吉林 中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惠州市中讯科技有限公司予以出售。
    一、2001年6月6日本公司与惠州侨兴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将其持有的350万 股(占总投资额70%)转让给惠州侨兴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每股1元人民币。
    二、2001年6月6日本公司与惠州市加利利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协议, 将 其持有的50万股(占总投资额10%)转让给惠州市加利利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转 让价格:每股1元人民币。
    备查文件:
    1、 吉林中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惠州侨兴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中讯科 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2、 吉林中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惠州市加利利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关 于惠州中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吉林中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