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于1998年5月22日上 午9 时在武 汉石油大厦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33人,代 表股份6391.8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74.7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 大会以投票方式逐项审议 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6391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数的100%)同意,表决通过《董事会1997年度 工作报告》;
    二、以6391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数的100%)同意,表决通过《监事会1997年度 工作报告》;
    三、以6391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数的100%)同意,表决通过《公司1997年财务 决算和1998年财务预算的报告》;
    四、以6391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数的100%)同意,表决通过《公司1997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经武汉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1997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87553.57万元,利润总额为3526.74万元,税后利润3003.94万元,按本公司股本 8550 万股计算,每股净利润0.3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 研究,1997年度税后利润为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300.39万元,提取5 %法定公益金 计150.2万元,提取5%任意公积金150.2万元后,可供分配利润为2403.15万元。本次 分红方案为每10股送2股红股,余下未分配利润693.15万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五、以6391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数的100%)同意,表决通过按中国证监会颁布 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改的公司章程;
    六、以6391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数的100%)同意,表决通过《关于兑现武汉石 油集团法定代表人1997年度年薪、落实1998年度经营目标责任的议案》。
    
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