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五次监事会议于2006年12月27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6年12月2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亲自出席监事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监事有易馨吾、李代端、杨大庆、李晓齐共计4名。公司应表决监事4名,实际行使表决权4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长易馨吾女士主持,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整体资产议案》。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购买资产议案》。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监事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议案并形成决议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在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我们认为董事会做出决策的程序合法有效,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认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购买的目的旨在调整公司产业结构,解决公司与原控股股东之间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金额大、比重高等问题,为公司发展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