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1年8月8日召开的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公告刊登在8 月10日的《证券时报》),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云南华一电器、 华一百货有限公司 的议案,其中华一百货注册资金定为150万元。因在办理工商登记过程中, 按云南 省工商管理部门要求,该公司在省级登记注册的最低注册资金限额应为人民币 500 万元。经公司经理会研究后,决定将华一百货注册资金修改为500万元, 其中:昆 明五华商业大厦出资200万元人民币,占40%;上海华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50 万元人民币,占30%;深圳市华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人民币,占30%。 华一电器、华一百货工商登记工作已于近日全部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云南华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