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讯方式)于2005年2月4日举行,公司已于2005年1月31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3名独立董事全部参加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同意子公司北京名流未来置业有限公司与北京浩达交通发展公司签署的《关于六里桥客运主枢纽综合配套服务楼、商业开发楼项目之项目合作协议书》(有关内容详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名流未来置业有限公司与北京浩达交通发展公司<关于六里桥客运主枢纽综合配套服务楼、商业开发楼项目之项目合作协议>公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向北京浩达交通发展公司出具担保文件,为北京名流未来置业有限公司与北京浩达交通发展公司合作开发上述项目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