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二次会议于2001年12月23日在本公司办 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 委托表决的董 事2名,缺席的董事2名。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梧州市 康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及其持有宁波康达物资有限公司87.5%股权的 议案》。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1年10月31日,梧州市康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的资产状况如下:
    资产总额6667万元,负债总额5646万元,资产负债率84.7%,少数股东权益205万 元,净资产816万元,2001年1-10月主营业务收入373万元,净利润—596万元,未分配 利润—1223万元。
    本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梧州市康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及其持有宁 波康达物资有限公司87.5%的股权给杭州天安置业有限公司,已收回现金700万元人 民币。
    康达杭州分公司出售给杭州天安置业有限公司后,杭州分公司的债权、 债务、 权益等资产全部移交杭州天安置业有限公司接管并拥有, 其原有的公司员工也归属 杭州天安置业有限公司管理安排。
    杭州分公司出售后对本公司的财务合并报表影响减少净资产116万元。
    该项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房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 议案》。
    特此公告。
    
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25日
    附简历:房丽,女,汉族,1954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审计师职称。 历任邮电部 西安微波设备厂工人、邮电部兴安通信设备厂会计、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林 公司会计主管、梧州市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广西正德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