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3月15日,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长梁国坚先生的提议,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五届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7年3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独立董事王晓锦女士因公出差国外缺席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表决,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成立广西松本清化妆品连锁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在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报告中承诺:"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公司将以专卖店和专柜为突破口,先期自建100家索芙特专卖店、1000个索芙特专柜,后以特许授权经营,采用参股、加盟方式,在三至五年内发展至5000家连锁专卖店,以统一的形象、统一的价格、统一的政策接近终端消费者,树立完整的强势品牌形象,开展渠道竞争,构筑多元化营销体系,使公司发展实现质的飞跃。该项目总投资7155万元。"
    为加快上述项目的建成,公司拟用募集资金设立广西松本清化妆品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松本清),由广西松本清具体实施专卖店和专柜的设立及运作管理。广西松本清的注册资本为7155万元,由本公司独资设立。广西松本清设立后,先在广西地区开办专卖店铺,然后逐步推向全国各地。
    广西松本清的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将严格按照上述的承诺来运作,不会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改变的事情。
    特此公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