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2月28日上午9时30在广西梧州市新兴二路137号索芙特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股东代表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梁国坚先生委托独立董事王炬先生主持。出席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6083.51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3999.10万股的25.35%。本次大会的内容以及大会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董(监)事津贴的议案》,同意票6083.5187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张雅丽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