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11月24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广东通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通作)发来的《关于股权质押的函》。广东通作告知本公司:该公司于2005年12月12日将持有本公司的限售流通股份2310万股办理了股权质押,日前质押期已满。广东通作于2006年11月20日重新办理了新的股权质押手续。为了确保2006年11月20日广州市靓本清超市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二支行签订的2006年信字第119号借款合同的履行,广东通作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限售流通股份231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83%)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自2006年11月21日至2007年11月16日止。
    上述股权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截至公告日,广东通作累计质押限售流通股份共计2310万股。
    特此公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