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同意参加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情况
    2005年9月26日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芙特”、“公司”)董事会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5年10月12日公司董事会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上述方案中,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均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
    2005年10月12日,索芙特董事会收到东方资产“关于同意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函”,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东策(管)[2005]7号文,东方资产同意参加索芙特股权分置改革,并同意索芙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内容。
    二、关于东方资产执行对价安排的说明
    鉴于东方资产已同意参加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同意索芙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内容并作出相应承诺,因此,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东方资产将自行执行对价安排,并履行追送股份承诺。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芙特科技)将无须履行代为垫付及代为锁定股份的特别承诺。
    三、关于东方资产承诺参加索芙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信息披露事项的调整
    1、对“执行对价安排情况表”有关事项的调整
执行对价安排的 执行对价安排前 执行对价安排 执行对价安排后 项目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数(股) 比例 索芙特科技 51,302,916 28.50% 14,379,904 36,923,012 20.51% (包括先行垫付部分) 原公告内容 东方资产 12,600,000 7.00% 0 12,600,000 7.00% (未明确表示参加股改) 索芙特科技 51,302,916 28.50% 11,544,559 39,758,357 22.09% 现调整内容 东方资产 12,600,000 7.00% 2,835,345 9,764,655 5.43%
    2、对“有限售条件股份预计可上市时间表”有关事项的调整
序号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索芙特科技 18.98% G+36个月后 无 原公告 1.53% 追送股份承诺期满(注2)且满G+36个月 内容 东方资产 7% 注3 注3 索芙特科技 20.49% G+36个月后 无 1.60% 追送股份承诺期满(注2) 现调整 0.77% 追送股份承诺期满(注2) 内容 东方资产 5.00% G+12个月后 无 0.03% G+24个月后 0.39% 追送股份承诺期满(注2) 且满G+36
    注1:设改革方案实施之日为G日。
    注2: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索芙特非流通股股东作出追送股份的特别承诺,承诺期内,追送部分的股份将进行锁定。
    注3:东方资产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
    3、对“改革方案实施后流通股股东股份的变化表”有关事项的调整
原公告改革后内容 现调整改革后内容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89,268,480 49.60% 89,268,480 49.60% 的流通股合计 国家持股 国有法人持股 12,600,000 7.00% 9,764,655 5.43% 社会法人持股 76,668,480 42.60% 79,503,825 44.17% 境外法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合 90,722,500 50.40% 90,722,500 50.40% 计 A股 90,722,500 50.40% 90,722,500 50.40% B股 H股及其它 三、股份总数 179,991,000 100% 179,991,000 100%
    除上述信息披露事项外,因东方资产同意参加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而涉及的其他信息披露事项的内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