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股票
财经纵横 | 新浪首页
财经首页股票首页我的股市
股票代码检索

每日必读
行情走势
技术指标
公司资料
证券资料
财务数据
财务分析
发行与分配
财报与公告
资本运作
重大事项
相关专题
相关资讯
选股工具
浏览工具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G索芙特 项目:公司公告

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2004-11-02 打印

    一、简要介绍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原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梧州中院)于2000年12月15日作出(2000)梧经初字第93号民事判决书不服,于2002年12月12日向梧州中院申请再审,2003年6月3日梧州中院下达民事裁定书,同意对本案进行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梧州中院于2004年7月14日作出(2003)梧民再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中国工商银行梧州分行(以下简称梧州工行)不服梧州中院的再审判决,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西高院)上诉,广西高院受理后,于2004年9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梧州市北山饭店与梧州工行之间200万美元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原经梧州中院于2000年12月15日作出(2000)梧经初字第93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要求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00万美元及其利息。本公司不服,向梧州中院申请再审,梧州中院于2004年7月14日作出(2003)梧民再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

    1、撤销梧州中院(2000)梧经初字第93号民事判决。

    2、驳回原审原告梧州工行本案的诉讼请求。

    原一审案件受理费114,198元、其他诉讼费22,840元、诉讼保全费104,708元,共计241,746元由原审原告梧州工行负担。再审受理费114,198元、其他诉讼费22,840元,共计137,038元由原审原告梧州工行负担。

    上述判决结果本公司已于2004年7月21日在《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三、判决情况。

    2004年10月24日,广西高院对本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决如下:驳回梧州工行的上诉,维持梧州中院的再审判决。上诉费137,038元由梧州工行负担。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截至本次公告前,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没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事项,也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公司在2000年12月31日为该款项确认了一笔预计负债20,837,627.00元,本次再审胜诉,公司可以冲减原计提预计负债,增加期后利润。

    六、备查文件。

    广西高院(2004)桂民二终字第85号民事判决书。

    

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一月二日





新浪财经声明: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站并不保证其准确性,风险自负。

本页使用的数据由万得资讯提供。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