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0月11日上午9时30在梧州市新兴二路137号广西红日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股东代表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梁国坚董事长委托邝健雄副董事长主持。出席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8186.0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4999.25万股的54.58%。本次大会的内容以及大会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广州市天吻娇颜化妆品有限公司从化生产基地的议案》,7136.073万股赞成(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17%),0股反对,1050万股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争鸣律师事务所黄正红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意见》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有出席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