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市公司股东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股东中国银行南宁信托咨询公司(简称咨询公司)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简称东方公司)协议转让本公司法人股股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概述
    2004年8月20日,公司收到股东提交的中国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简称广西中行)作为转让方、东方公司作为受让方签订的《关于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1050万法人股的股权转让协议》后获知,广西中行将咨询公司(由于咨询公司 1997年已被撤销,其资产及负债全部由广西中行承接,故本次股权转让出让方为广西中行)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05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00 %)以每股人民币1.2018元、总金额为人民币1261.88万元转让给东方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广西中行及咨询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东方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共计105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00%,成为本公司的第三大股东,股份性质为境内法人股。
    二、股份转让前后主要股东(及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总股本14999.25万股不变,公司的股份结构不变,但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发生了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转让前主要股东持股情况(截止2004年8月20日):
单位:股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股份类别(已流通或未流通) 广西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42,752,430 28.50 未流通 广东通作投资有限公司 26,852,000 17.90 未流通 中国银行南宁信托咨询公司 10,500,000 7.00 未流通 海口八达进出口公司 6,278,370 4.19 未流通 杭州天安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4,200,000 2.80 未流通 富国动态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3,873,860 2.58 已流通 南宁市仁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898,000 1.93 未流通 广州市天街小雨化妆品有限公司 1,750,000 1.17 未流通 深圳桂兴发展贸易公司 485,100 0.32 未流通 乔书兰 451,647 0.31 已流通 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股份类别(已流通或未流通) 广西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42,752,430 28.50 未流通 广东通作投资有限公司 26,852,000 17.90 未流通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10,500,000 7.00 未流通 海口八达进出口公司 6,278,370 4.19 未流通 杭州天安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4,200,000 2.80 未流通 富国动态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3,873,860 2.58 已流通 南宁市仁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898,000 1.93 未流通 广州市天街小雨化妆品有限公司 1,750,000 1.17 未流通 深圳桂兴发展贸易公司 485,100 0.32 未流通 乔书兰 451,647 0.31 已流通 3、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数量单位:股 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40,189,800 40,189,800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26,852,000 26,852,0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3,337,800 13,337,800 2、募集法人股份 55,801,200 55,801,200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95,991,000 95,991,0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54,001,500 54,001,500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54,001,500 54,001,500 三、股份总数 149,992,500 149,992,500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情况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在本次公告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公司的股票。
    四、受让人与出让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1050万法人股的股权转让协议》。
    2、桂银复字[1996]第167号《关于同意撤销中国银行南宁信托咨询公司的批复》
    
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